甘肃金昌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移动采样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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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移动采样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委托,对移动采样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于****年*月**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在此期间无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现将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JCQZC****DY-**号 二、项目预算金额:**,***元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移动采样(诊断)监控系统*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做到动物检疫监督(诊断)工作管理痕迹化,使整个监督防控工作流程通过视频形式被完整记录下来,方便后期存档查阅。我局按照动物卫生防疫工作需求,拟采购移动采样(诊断)监控系统一套。经调查了解,在动物卫生防疫系统内,普遍采用北京******自主研发的移动采样监控系统,因其具有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组建的局域网信号稳定、抗干扰;传输的画质清晰、流畅;语音双向对讲、方便工作人员指导工作;形成的视频资料存贮稳定、方便回看和查阅等特点。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具有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价保证金银行回单;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花园南路**号华大厦***室 七、采购文件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除外)。 *、领取采购文件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号楼***室)。 八、报价保证金:****元,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回单 开户银行:******金昌分行营业室 户名: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帐号:******************* (注: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金昌市金川区兽医局移动采样监控系统项目报价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采购时间及地点: *、采购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采购地址:金昌市金川区统办*号楼会议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郭树森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张藜蓉 联系电话:****-*******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