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市敖乡敖鲁古雅村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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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根河市敖乡敖鲁古雅村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编号: ****-KC-***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内容: 根河市敖乡敖鲁古雅村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年*月*日*时**分在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根河市敖乡敖鲁古雅村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
招标编号:****-KC-***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二、评审结果
根河市敖乡敖鲁古雅村鄂温克族猎民再就业基地建设项目勘察:
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
项目负责人:信立晨
中标金额:大写: 贰万元整
? 小写:**,***.**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刘启民
? 中标金额:大写:贰万壹仟元整
? 小写:**,***.**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建筑勘******
项目负责人:李竟
? 中标金额: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 小写:**,***.**元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地址:根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招 标 人:根河市敖乡人民政府
地?址:呼伦贝尔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建设******
地?址: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得耳布尔街党校一楼
联系电话:***********中标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建筑勘******中标金额: **,***.**元投标单位: 内蒙古******;******;呼伦贝尔建筑勘******公示时间: ****-**-**公示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建设******业主单位名称: 根河市敖乡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林忠伟地址: 内蒙古根河市地方党校一楼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