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呼伦贝尔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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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GC****-*-SG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内容: 呼伦贝尔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中标公示
呼伦贝尔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GC****-*-SG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评审结果: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壹仟零伍拾玖万陆仟伍佰叁拾伍元整(¥**,***,***.**元 )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王浩,证书编号:********
施工员:解玉岭、质检员:戴飞、安全员:何愈、材料员:陆汉兵、资料员:臧君。
第二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壹拾壹万零贰佰叁拾陆元整(¥**,***,***.**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张习梅,证书编号:********
施工员:李继超、质检员:陈宇、安全员:赵秋波、材料员:冯占兴、资料员:杨志伟。
第三中标候选人:黑******
中标金额:壹仟叁佰柒拾贰万贰仟捌佰捌拾伍元整(¥**,***,***.**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李书文,证书编号:********
施工员:王丽娟、质检员:历淑芬、安全员:孙鹏、材料员:赵美丽、资料员:张立军。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备案。(地址: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室)
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电话:***********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绿波康平小区**#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中标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
第三中标候选人:黑******中标金额: **,***,***.**元投标单位: ******
呼伦贝尔******
黑******公示时间: ****-**-**公示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市******业主单位名称: 呼伦贝尔学院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杨金山地址: 海拉尔区康平绿波小区**号楼A*、***号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