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星城车辆段房建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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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星城车辆段房建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本项目因故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开标地点不变,具体时间将于招标控制费率一同公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本项目设招标控制费率,招标人将于开标前**天发布招标控制价费率。敬请投标人关注。*、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本项目卷首 招标公告附件*《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注增加“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影印件,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不属于资格后审要求。”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评标说明中第*点中项目负责人是否应为总监、专监,该表述与后面评审表的内容不一致,请澄清。答: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评标说明中第*点中第四自然段修改为:“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入围监理业绩为:“已竣工的工程总造价为*.*亿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工程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设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招标人不得将项目获奖情况、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似项目监理经验情况等设置为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设置其他排斥或歧视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和条款。是否可以将类似业绩修改为“已竣工的工程总造价为*.*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请问其他地铁城市关于车辆段项目招标时,关于关键岗位人员均允许铁路工程专业的参与项目投标,我司拟派驻总监满足项目招标业绩要求,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专业为铁路工程,请问本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可否调整为房建工程或铁路工程。*、本项目为轨道交通停车场建设,从国内其他类似项目来看,具备铁路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也满足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为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若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的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可以参加投标?问题*-*答: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修改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招标文件中其它涉及本要求的条款作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