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监理 纳雍县寨乐至沙子坡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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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纳雍县寨乐至沙子坡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人 纳雍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广西****** 开标中标公示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监理总工程师 李旺兴 业绩 / 监理服务费报价 下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监理总工程师 桑长安 业绩 / 监理服务费报价 下浮**%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智科******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技术标*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监理总工程师 王佳斌 业绩 / 监理服务费报价 下浮**% 公示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