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西南涌、芦苞涌同步水文水质监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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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区域佛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D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西南涌、芦苞涌同步水文水质监测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强化我市水环境治理合作,借助水文数据对广佛跨界流域水质进行更准确深入的分析判断,针对我市广佛跨界流域水质现状和目标水质,我局拟对西南涌、芦苞涌实施同步水文水质监测,通过设点监测水质水量、数据模拟等技术手段,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方法,摸清广佛跨界河流的水质变化情况,为科学整治、精准整治、深化整治提供参考。项目要求在今年**月**日前完成对西南涌、芦苞涌的*个监测点位的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工作。水质水量监测点位为:街头、芦苞、官窑、金溪自动站;水质监测点位为:凤岗、解放、和顺大桥、下游汊口。水质监测项目:氨氮、总磷、COD、DO。监测频次:大潮期、小潮期两次,每次连续**小时,每小时一次。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二)、情况说明:由于知识产权的涉密性和专有性,我市仅有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资质及能力。根据《招投标法》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要求,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模式委托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实施水文监测。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一街九号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九、联系事项(一)采购人: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号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号之一一座*楼(即佛山市政*楼)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