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万安县潞田镇楼下村等三个乡(镇)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万安县潞田镇楼下村等三个乡(镇)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方案已由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万发改招标核字[****]***号核准,实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万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二、工程名称:万安县潞田镇楼下村等三个乡(镇)四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三、工程地点:万安县潞田镇楼下村、东村村,韶口乡梅岗村和窑头镇流芳村。四、工程概况:(一)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面积****.**亩,其中;潞田镇楼下村、东村村****.**亩,韶口乡梅岗村****.**亩和窑头镇流芳村****.**亩。(二)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Ⅰ标段约***.**万元,Ⅱ标段约***.**万元。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六、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潞田镇楼下村、东村村和韶口乡梅岗村为Ⅰ标段,窑头镇流芳村为Ⅱ标段。七、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八、工期要求:***日历天九、质量要求:合格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要求出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和投标建造师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万安县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 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原件,三无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万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①证明该企业****年*月*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若原有中标在建工程还未完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在开标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提供书面变更批准手续,并将变更批准手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者变更无效),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年*月*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审查,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五年内),提交《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十二、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十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于****年*月*日至****年**月 ** 日自行在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日上午*时**分*、 开标时间:****年 ** 月** 日上午*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县建行二楼交易大厅)。*、 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Ⅰ标段***元,Ⅱ标段***元。十五、有关说明:*、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单位:万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罗章胜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