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韶关市国道G323线(一期)和G106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含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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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现招标人需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和补充修改。本补遗书(第*号)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补遗书(第*号)与本补遗书(第*号)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第*号)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补遗书(第*号),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明确和补充修改的内容如下:一、有关明确和补充修改的内容本次招标于****年*月*日发布的韶关市国道G***线(一期)和G***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含安防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补遗书(第*号)中“一、有关答疑澄清事项”中第*条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第**页*.*.(*).⑥中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的检测机构名称应与投标人具有同一名称。”。现该答疑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第**页*.*.(*).⑥中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乙级或以上的检测机构名称不必与投标人具有同一名称。但该检测机构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是具有直接管******,或该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二、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第*号)中涉及上述所有修改内容均作出相应修改。招 标 人:韶关市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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