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清丰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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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从有效报价中,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对排前*名投标人进行评审,如果前*名均不通过综合标评审则按照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依次增补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标评审,有*项及其以上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注:如有缺项按不合格处理)即综合标为不合格,不再进行经评审后的报价排序。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标评审标准:(*)重点审查前五名,如出现流标情况可依次递补后面的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全部审查后,扔不能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再按第(*)条进行评标。(*)对第一次招标流标的标段,在第二次招标评标时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最低投标价法”,即先按合理低价中标法评审,如若被评委否决所有有效报价或无效报价的标段,可再按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审,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范围为:投标报价是评标基准值负*以下的投标人,该范围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参与评审。(*)评标时要验是否有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的保证金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清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