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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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对《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含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和*个乡镇建设方案等三个项目的编制)(采购预算**万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安徽省环科院)(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怀宁路****号)负责提供,现予以公示。该项目要求完成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和*个乡镇建设方案等三个项目的编制、评审和印刷。《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如下:****年*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环生态〔****〕*号)规定,将国家级生态县提档升级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必须编制创建规划,由省级环保部门专家评审经县人大批准实施*年后才能验收。《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与郎溪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均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规划,由原“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单位来编制该规划,不仅能充分利用“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既有的资料,又能节约大量时间和经费。编制《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与《乡镇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重要的考核内容和子项目。按照规划编制要求,这两项规划必须与市级规划保持一致,为便于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省、市级规划的内容和资料,建议由《宣城市生态红线规划》和《宣城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单位承担这两项规划的编制任务。专家论证意见:*、安徽省环科院具有咨询资质,是唯一为政府环保类政策服务的省级研究机构,承担各类环境规划咨询工作,能够保证本项目的质量和时效性。*、《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含*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与《郎溪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关联度较高,由《郎溪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单位—安徽省环科院编制,不仅能利用已有的规划资料,还能节省编制时间;*、《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宣城市生态红线规划》均由安徽省环科院编制,《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含*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郎溪县生态红线规划》须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该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专家论证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予以实施。(专家姓名:沈奇鸣,单位及职务职称:宣城市铁路办副主任、国家注册规划咨询工程师;专家姓名:张贤忠,单位及职务职称:宣城市环科所所长,高级工程师;专家姓名:程小勇,单位及职务职称:宣城市环保局,经济师)。此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郎溪县财政局、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监督单位(郎溪县财政局) 刘主任 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郎溪县环保局) 乌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安徽******) 方先生 联系电话:***********郎溪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