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杞县湖滨广场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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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湖滨广场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编号为:杞城管(****)**号,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杞县采购办、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 **** 年 * 月 * 日上午**点**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杞县湖滨广场垃圾转运站、公厕新建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杞县境内*、计划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新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各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柒角陆份元小写:******.**元二、评标信息评标时间:**** 年 * 月 *日上午**点**分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办法。评委主任:韩建新评委成员:李永涛 、马风勤 、 吕焕茹 、徐泽宽三、否决投标原因:无四、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张永立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浩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向阳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日历天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 **** 年 * 月** 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县采购办:****—********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杞县城管局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