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邓州市2015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第五标段(二次)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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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第五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河南******受邓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邓州市****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第五标段(二次)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邓州市****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第五标段(二次)项目编号:QSZB*********二、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该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北京时间****年*月**日。*、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评标室。*、评审专家:陈明尧 肖恩 孙智蔚 任建安 龚健冲四、评标结果第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壹佰捌拾万玖仟贰佰零叁元贰角壹分)项目经理:麻小东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壹佰柒拾伍万叁仟零叁元玖角捌分 )项目经理:常志朋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元(壹佰捌拾捌万肆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叁分)项目经理:谢江涛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邓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系人:宋先生电 话: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号气象局五楼本项目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本次公示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