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和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公共机构县级能耗监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XHC2016-KF-J002)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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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关于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和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公共机构县级能耗监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XHC****-KF-J***)的变更公告江******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和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公共机构县级能耗监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JXHC****-KF-J***)进行竞争性谈判,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采购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一:原谈判文件谈判邀请中:(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贰年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九)付款方式: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不包括在建的两栋副楼用电监测)完成验收合格付**%,二期(指在建的两栋副楼用电监测)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付*%,自一期项目验收开始之日计算满壹年后十五日内付*%,全额不计息。现变更为:(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须在谈判的前一天**:**(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自动转化为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九)付款方式: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不包括在建的两栋副楼用电监测)完成验收合格付**%,二期(指在建的两栋副楼用电监测)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付**%。此变更公告为《谈判文件》及采购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谈判文件及采购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