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葫芦岛市102国道(连山与龙港交界处—海辰立交桥下段)道路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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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葫芦岛市***国道(连山与龙港交界处—海辰立交桥下段)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经葫芦岛市连山区交通局龙交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葫芦岛市***国道(连山与龙港交界处—海辰立交桥下段)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工程地点:葫芦岛市境内*、建设规模:***国道(连山与龙港交界处—海辰立交桥下段):全长近****余米,机动车道平均宽度**米,根据道路照明规范及该路实际情况其路面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LX。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道路照明工程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 日**:**时*、投标保证金: * 万元(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关系证明)。*、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时)到锦州渤海******进行报名(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段**号凯旋大厦A座**楼**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元整(现金),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葫芦岛市龙港区交通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段**号凯旋大厦A座**楼**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顾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工行锦州建宇支行 账 户 名:锦州渤海******账 号: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