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洛宁县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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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防空法〉办法》,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战备性能,提高防空防灾报警能力,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洛宁县人民政府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在全县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洛宁广播电台、洛宁电视台和县人防指挥通信车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望全县居民不必恐慌,正常进行生产、生活和工作。 洛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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