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星(安徽)置业有限公司海耀商务中心(合肥中星城)室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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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耀商务中心(合肥中星城)项目室外工程施工
评标结果公示
一、 海耀商务中心(合肥中星城)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G****-**-****)项目,于 **** 年 *月 *日 ** 时 ** 分,在 安******二楼第一开标室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合肥瑶海******
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翠馨居商业C幢***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企业业绩:*、泾县医院室外广场景观及附属工程;
*、山水间花园二期室外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经理:王成
项目经理业绩:山水间花园二期室外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年 * 月 * 日至****年 *月 ** 日。
联系人:丁工; 电 话:****-********; 传 真:****-********
安******
**** 年 *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