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南明湖库区航道标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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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湖库区航道标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致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投标报价的规定,现对报造价审查部门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公布如下:*)、报造价审查部门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元。*)、调整系数:*.**、*.**、*.**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南明湖滩库区航道标志工程” 均修改为:“南明湖库区航道标志工程。”*、原招标文件第***页第**.*条承包人的工期延误中的“工期延误天数×P*,其中P*:****元/天。”现修改为:“工期延误天数×P*,其中P*:****元/天。”*、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招标人:丽水市港航管理局直属港航管理所招标代理:浙江******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