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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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服装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ZB-***/*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曲江雁南路**号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楼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套法警服装,含春秋常服、冬常服、夏执勤服、春秋执勤服等,均执行公安部现行有效的警察服装相关规范标准(****套为暂定数,具体以实际确认的制作发放数为准)。项目用途:办公办案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万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专业服装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服装品牌商标注册证;*、投标供应商须为****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目录入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除自己制造货物外的其他货物(主面料、皮鞋、腰带、雨衣、配饰等)制造商签发的产品授权书,且上述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入围公安部目录企业证明文件;*、主要投标产品(警服、主面料、皮鞋、腰带)具有****年公安部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报告与样品一致;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财务部*、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元邮寄费。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楼陕******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吴芳超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号:************ 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