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办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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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办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叶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州鼓楼区杨桥东路**号畅安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警官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叶 ****-**************受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办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办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W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叶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单位地址:福州鼓楼区杨桥东路**号畅安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狄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叶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执法办案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年限:*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报价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须为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不包含暂定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根据闽检发【****】*号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同胶装)。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有效的、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年**月**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省府路*号金皇大厦**层会议室四、其它补充事宜: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叶项目联系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办法: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证明其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按工信部联企业〔****〕***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中规定的“各行业划型标准”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文件,且证明文件应能体现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注:若未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则本项内容不予价格扣除。*.*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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