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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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龙门石窟研究院委托,就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DYZBLY-****-***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号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主要采购内容有超声波非金属采集仪、便携式拉曼光谱仪、高倍数显微镜、万能试验机等设备。供货期及安装调试周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元。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四室评标一室。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超峰、姚旭东、刘延庆、王书言、马朝龙七、中标人名称、地址和金额:******,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号豫咨大厦***室中标金额:*******.**元(壹佰零陆万伍仟元整)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个工作日。九、公告日:****年*月**日(应是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龙门石窟研究院地 址: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创智广场*栋****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邮 箱:****** 十四、附: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年*月**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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