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旌德县北纬30°界碑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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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旌德县北纬**°界碑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鉴于旌德县北纬**°界碑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旌招标NO.CGF*******)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博******放弃中标人资格,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决定确定该项目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备注:供应商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联系电话:***********。质疑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质疑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质疑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电话:****-*******或****-*****************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