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公安局关于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电子警察及卡口)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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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鲁山县公安局委托,就鲁山县公安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电子警察及卡口)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鲁山县公安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电子警察及卡口)采购编号: LZC****-Ag***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道路交通系统一批,包括电子警察、违停微卡、后台系统扩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人脸取证反向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前端存储管理设备、智能交通平台、违停球机、微卡口)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开标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需单独提供与现有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的承诺函;*.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人脸取证反向卡口抓拍单元符合《GA/T ***-****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GAT***-****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需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电警抓拍单元符合《GA/T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和《GAT***-****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到******(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号)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同报名时间及地点,***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注: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投标人提供不低于*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为准);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开标相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鲁山县公安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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