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处警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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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处警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处警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如下:一、采购人: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二、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处警系统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三、拟成交供应商:河******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合作路*号院*号楼*单位*层**号四、采购内容:大屏幕显示系统一套,控制系统一套,接处警系统一套,会议系统,图像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公安部消防局信息化建设考核要求,以及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豫公消通[****]***号)号文件、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宛公消通[****]***号)号文件要求,我大队拟建设接处警系统和指挥中心,拟成交供应商是深圳******授权的河******,为河南全省接处警系统建设集成商授权的本地代理商。该集成商承建了全国十八个省市消防接处警系统,同时也承建了河南消防总队和下属十八个地方消防支队及下属大、中对的接处警系统,并能将接处警数据上报到南阳消防支队、河南消防总队、公安部消防局,实现上下级数据的互通互联。因该项目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单一性,又为了避免在数据互联互通上的重复投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新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人:新野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新野县汉城路东段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专家论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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