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大寮落羽杉种植工程(二期)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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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中山分公司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交的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大寮落羽杉种植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JLZS****ZFCG***、 采购表编号:农业(**)****) 竞争性谈判公告,因招标文件有误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一、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从****年*月份开始;”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从****年*月份开始;”其他内容不变。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号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特此公告。******中山分公司****年*月**日(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