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兴和县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大同夭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项目名称: 兴和县****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大同夭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资格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招标项目编号: NMGDX-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兴发改字[****]***号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年**月**日 **:**资格预审结束时间: ****年**月**日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兴和县****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大同夭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兴和县****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大同夭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由兴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招标人为兴和县大同夭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和县****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大同夭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建设地点:兴和县大同夭乡
*.*建设规模:改善灌溉面积****亩
*.*计划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年**月
*.*招标范围:打配机电井*眼,铺设输水管道*.*公里,安装变压器*台,架设输电线路*公里,修建护田坝*公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相关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
*.*区外施工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进准入备案手续、附件*: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附件*: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授权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套。
*、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审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号楼**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cn”、“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同时发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和县大同夭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兴和县大同夭乡
邮 编:******
联 系 人:杨晓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号楼**层****
邮 编:******
联 系 人:图雅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号楼
联 系 人:夏世明 (市交易中心***室)****—*******李 莉 (市交易中心***室)****—***********年*月**日附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附件*: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兹证明: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机关盖章)年 月 日附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业主单位名称: 兴和县大同夭乡人民政府公告发布机构名称: 内蒙古******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苏醒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号楼**层****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