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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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春市公安局的委托,经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维修改造工程二、采购项目编号:JM-****-**-****三、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地址: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联系人:何科长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室联系人:姚宇朋联系电话:***********五、磋商内容和要求: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预算 拟中标数量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维修改造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万元 *竞争性磋商范围: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其他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相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天。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际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六、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范围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近三年(****、****、****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室。*.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磋商文件。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室。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王工、姚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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