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9月19日拟作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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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作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漳州开发区一区漳******(漳******)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水取水泵站一座、**.***km输水管线工程以及**万m*/d的净水厂(改扩建),取水泵站位于九龙江右岸,介于龙海泵站和华阳泵站之间;输水管线横跨九龙江西溪至福河村,经石码镇、海澄镇、东园镇,跨南溪,至分水点(浮宫),线路总长**.***km;分水点至净水厂引水管网设于招商大道南侧与东南侧,全长约**.*km。取水点(马崎)——分水点(浮宫)的供水工程段名称定为“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由漳******投资建设;分水点(浮宫)——漳州开发区净水厂输水管网及净水厂的建设工程名称定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一)废水。取水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园地绿化灌溉,净水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取水泵站和净水厂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一级标准。(二)废气。净水厂安******提供的氯气中和吸收装置,该装置对含氯空气进行吸收中和循环处理,吸收后氯仓浓度小于*.**mg/m*,厂界氯气浓度小于*.**mg/m*。加氯间周界外无组织下风向氯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噪声。取水泵站采用封闭式厂房;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措施;厂房与厂界之间空地种植了绿化带。净水厂与取水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四)固废。施工的弃渣场已做好挡护及绿化措施;净水厂与泵站厂区设置了垃圾桶,对生活垃圾收集,进行统一处置。(五)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登记编号为*********-****-***-L。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发放公参调查表方式,其中共发放个人书面调查问卷**份,回收有效问卷个人**份,问卷回收率**.*%,**.**%的公众认为项目有利于地区的发展,*.**%表示项目对地区发展变化不大。对项目周边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漳******、福******、龙*******个团体进行问卷调查,*个被征求意见的团体一致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