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部至杉坂坑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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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部至杉坂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以 明交程【****】*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夏阳乡紫云村部至杉坂坑。 *.*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路线起点为夏阳乡紫云村部,,终点为杉坂坑。本次实施路段为K*+***至K*+***.**,里程长度为*.***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项目预计投资:********元 *.* 该项目计划工期:*个月 *.*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要求,经最终验收达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年修订)》的规定: ***.******.*** 对信用考核定级为C级的其他参建单位、主要人员,信用分得零分;从业单位在*个交通建设项目内只能参加*个合同段的投标。 ***.******.*** 对信用考核定级为D级的其他参建单位和主要人员,若未达到限制市场准入条件,则信 用分为零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予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 **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在 福******三明分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号*楼)联系人:曾女士、叶先生,电话:***********,***********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下午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存入凭据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定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提交时间为****年**月**日前,投标人从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清楚注明“紫云村部至杉坂坑公路改建工程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执行明政办[****]***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号文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cn)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电 话:*********** 地 址: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 联 系 人:叶先生 、曾女士 联系电话:*********** *********** 地 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号*楼 邮 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 *** *** ***。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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