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2016-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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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区域中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项目编号:ZSCG****-**-***-C**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元;四、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持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在有效期内予以承认。*.*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登记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六、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最高限价物业管理服务*项**个月人民币******.**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三种情形。本项目采购物业管理一项,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租赁中山市东区兴政路*号中环广场*座*-*层写字楼(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办公地点,承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中******,因此只有拟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中*******.*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政路*号中山中环广场*座****号商铺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日 至 **** 年 ** 月 **日 止。十、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 话:****-********传 真:****-**********.*采 购 人: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联 系 人:郑小姐联系电话:****-**********.*采购中心: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王攀攀 李 楠地 址:中山市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业务大厅电 话:****-********传 真:****-********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