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车辆(警用囚车)购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车辆(警用囚车)购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履约地点项目完成期*警用囚车**台江铃全顺牌JX****XQCMK囚车,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改装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警用囚车**台江铃全顺牌JX****XQCMJ*囚车,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进行改装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采购囚车要求技术先进,设备稳定性、机动性,操控性要求高,而且必须安全耐用,供应商要在车型优化基础上对警车囚车进行改装。因本项目设备特殊性,服务及时快捷性要求高,只有拟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要求,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路水平街****号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龙溪大道***号联系人:杨伟杰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号联系人:张建宏联系电话:****-*******(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号*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