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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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二次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的委托,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FXZFCG****-***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三、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鹤峰县太平镇、中营镇的相关项目村。
*、工程规模:****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地方配套***万元。工程含人工造林***公顷,封山育林****公顷;草地建设**公顷,青贮窑****立方米;坡改梯**公顷,蓄水池*口,沉沙池*口,沟道整治*公里,排灌沟渠*公里,田间道路*.*公里。
*、招标内容: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预算编制)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设计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设计任务并通过专家评审。
*、项目预算:**万元,超预算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须具备农林和水利水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提供证明文件(设计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报价现场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证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农林和水利水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日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询价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或QQ)。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至*:**,逾时恕不受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开始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九、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投标保证金: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人工工资、评审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一份,递交时用信封密封。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组成建附件*.
十三、联 系 人: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
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先生 ***********
附件*.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