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根河市供热、供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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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公示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根河市乡镇供热、供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编号:****-GC***招标控制价:******.**元二、评审结果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比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河市******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焦玉明 证书编号:蒙************施工员: 程 彦 质检员:闫旭 安全员: 刘绍君 材料员: 田秀丰 资料员:李瑞娜第二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杨爱良 证书编号:蒙************施工员:宋庆华 质检员:唐亮 安全员:赵安明 材料员:刘艳红 资料员:王爱华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中标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王国权 证书编号:蒙************施工员:于志海 质检员:焦军华 安全员:张增涛材料员:王亮 资料员:侯晓伟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备案。招 标 人:根河市大林******地 址:根河市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