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安塞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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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本项目初稿完成后,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安塞县妇幼保健院位于延安市安塞县委党校附近,本项目拟在医院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项目实施后,新增住院楼一座,即新增建筑面积****.*m*,病床***张;原门诊楼改造内容包括地板、墙面、门窗等;新增医护人员**人。项目实施后,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以及污水处理站臭气,汽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排放,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消毒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消臭处理,则经处理后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普通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消化处理,则经处理后的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强在**dB(A)左右,经过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垃圾和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卫生处置,则经合理处置后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后可完善医院各科室设置,彻底改变安塞县妇幼保健院的就诊环境和工作面貌。只要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建设单位:安塞县卫生局 联系人:高海东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安市安塞县委党校附近评价机构:北京****** 联系人:邢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号兰溪宾馆C座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反映,或向我单位索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截至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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