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储路1#地块农民返迁房19#楼农贸市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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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招标文件P*中“(三)电梯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层/站/门:*/*/*”请明确,是否存在笔误?因为*层的电梯不可能出现*站。*层的电梯如果要求*门,请问是否哪一层需要贯通门? *、招标文件P**中“技术标**分:(*)电梯曳引机系统的比较(*分):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是欧盟国家、美国、日本注册品牌,且其所投产品的曳引机整机是电梯品牌的注册地原厂生产,并原装进口到中国的;满足条件者得*分。”招标文件P**中“技术标**分:(*)电梯控制柜的比较(*分):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是欧盟国家、美国、日本注册品牌,且其所投产品的控制柜整机是电梯品牌的注册地原厂生产,并原装进口到中国的,得*分。”招标文件P**中“技术标**分:(*)电梯门机系统的比较(*分):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是欧盟国家、美国、日本注册品牌,且其所投产品的门机整机是电梯品牌的注册地原厂生产,并原装进口到中国的,得*分。”此次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万元,还有众多的土建工作需要中标人完成。却设置电梯的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机、门机整机是欧盟国家、美国、日本注册品牌,并是电梯品牌的注册地原厂生产,且原装进口到中国的。货梯招标如此之高的要求,******多方面了解,能够完全符合此条要求得到最高*分的只有某一两个电梯品牌,同时有歧视国产品牌的嫌疑!此条评分标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嫌疑。 *、招标文件P**中“技术标**分:(*)电梯节能对比(*分):①投标人提供所投型号电梯能源效率等级为*级或电梯能效检测认证为A类,计*分;②投标人提供所投型号电梯能源效率等级为*级或电梯能效检测认证为B类,计*分;③其他等级或类别,计*分。”此要求中的标准为乘客电梯节能标准,在货梯招标中参照此标准,不合理。因此,此条评分标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嫌疑。 *、招标文件P**中“技术标**分:(*)所投曳引式货梯制造商生产能力、技术的比较(*分):①所投曳引式货梯制造商生产资质的载重等级Q****kg的,得*分;②所投曳引式货梯制造商生产资质的载重等级********kg的,得*分;”具有倾向性,只有某一两家制造商能够满足、得到*分。因此,此条评分标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嫌疑。答:*、招标文件P*页中,电梯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层/站/门修改为:*+*/*/*。*、按招标文件执行。评分办法是结合项目需求及体现择优原则。*、按招标文件执行。评分办法是结合项目需求及体现择优原则。*、按招标文件执行。评分办法是结合项目需求及体现择优原则。二、*、招标文件*********的井道尺寸无法做到载重****kg的货梯,按现有进到只能提供****kg客梯,请问井道是否已经做好,数据是否准确? *、招标文件中的配置要求均为客梯配置,不适用于货梯 *、开门要求****宽,根据现有井道尺寸无法满足中分****答: *、电梯载重量修改为“≥****KG”。*、本次招标的电梯为有机房曳引式货梯。*、电梯开门尺寸修改为“*********”。三、*、层站门为*/*/*,而分层提供高度中有*层的层高,请问是否是某一层为不停层,如有不停层是否某一层为贯通门;*、井道尺寸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载重量****KG的电梯,按此井道尺寸最大载重只能做到****KG,建议将载重量更改为≥****KG;*、按技术参数中井道尺寸无法满足*********的开门宽度,按国标要求此井道宽度只能满足最大为*********的开门尺寸;*、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指标、配置要求装饰要求及功能要求等均是客梯的要求,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名称是否有误,应为乘客电梯兼货梯;*、本次招标的电梯是有机房还是无机房;答:*、招标文件P*页中,电梯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层/站/门修改为:*+*/*/*。*、电梯载重量修改为“≥****KG”。*、电梯开门尺寸修改为“********* ”。*、本次招标的电梯为有机房曳引式货梯。*、本次招标的电梯为有机房曳引式货梯,机房高度为****mm。 四、疑问*: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 第⑵、⑶、⑸项评分材料: 第(*)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无法证明电梯品牌为注册地生产,并进口到国内的,应提供对应部件进口型式试验报告及报关单且型号对应一致做为证明文件。 第(*)点:外商投资证书跟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口件没有关联,也无法证明投标产品部件为原产地原厂原品牌进口,不能作为评分依据。该条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第(*)点:招标文件技术评分第⑷项评分材料: 第(*)点:招标文件要求的门机评审依据只提供由投标人自行编写的“电梯基本配置表”,不能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要求,应提供门机进口型式试验报告及报关单且型号对应一致做为评分依据。 疑问*: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 第(*)点:“电梯节能对比:提供制造商电梯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或电梯能效检测认证证书”一般的电梯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为TUV节能证书,请问这种证书是否有效? 疑问*: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分: 第(*)点:“所投制造商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请问这里指的是需要提供制造商的业绩情况还是投标人的业绩情况?请明确。 疑问*: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 第(*)点:(五)电梯的技术性能指标第(五)条,噪音指标在大多数工厂提供的货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无法体现,为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议删除。 第(*)点:(六)电梯(所有梯型)的配置要求第(*)条,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主钢丝绳因多数工厂均为本厂外购,且多数招标项目都可以制造商本厂生产或制造商本厂外购),例如:“赣州市中心城区阳光·和谐家园保障性住房电梯项目”,建议修改。答:*、评标办法,技术标**分,评分依据“第(*)、(*)、(*)项根据以下材料评分:”修改为“第(*)、(*)项根据以下材料评分:”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有效。*、“所投制造商投标人的业绩情况”修改为“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情况”。*、(*)招标文件P*页,电梯技术性能指标(*)噪音修改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合格即可。”(*)招标文件P**页,(*)安全配置b、限速器修改为“制造商本厂提供(含制造商本厂生产或制造商本厂外购)。”c、安全钳修改为“制造商本厂提供(含制造商本厂生产或制造商本厂外购)。” d、缓冲器修改为“制造商本厂提供(含制造商本厂生产或制造商本厂外购)。”e、曳引主钢丝绳:修改为“制造商本厂提供(含制造商本厂生产或制造商本厂外购)。”江西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