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镇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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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镇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镇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镇交建【****】JZ-***二、本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整开标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评标时间:****年*月**日**:**整评标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三、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四、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依次对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业绩原件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镇******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娜娜 注册编号: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林******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馥瑜 注册编号:豫************第三中标候选人:镇******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增涛 注册编号:豫************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招标人:镇平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林志晓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 传真:****-********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镇平县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