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能源路支线二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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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能源路支线二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编号: GC-****-***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内容: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能源路支线二道路改造工程监理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伦春自治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能源路支线二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GC-****-***
招标控制价:******.**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二、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通辽市大明******
中标金额:壹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赵磊,证书编号:********
其他人员:杜广辉、李群;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
中标金额:壹拾叁万肆仟贰佰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王秋田,证书编号:********
其他人员:李红成、肖丽;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壹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刘永祥,证书编号:********
其他人员:李巨义、李忠民。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室中标单位: 通辽市大明******中标金额: ******.**元投标单位: 通辽市大明******
内******
******公示时间: ****-**-**公示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市******业主单位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鲁久华地址: 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室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