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州市雒容至东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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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XXZ_****_*B_***)致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P**/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 设计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增加条款“**、如果由设计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巡视一次并填报现场巡视记录表(详见附表一),同时还应按照要求准时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各项与项目设计有关的研讨会暨设计评审会。项目施工阶段,设计人应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并参加隐蔽工程的联合验收。设计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应具有一年以上其它类似工程的设计代表经验,专业对口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独立处理现场变更的能力以及相应的授权。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未能每月到现场巡视或未能按照发包人要求参加与项目设计有关的研讨会及设计评审会的,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处违约金****元/人?次(人民币),该违约金将从发包人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设计人未能派驻现场设计代表的,或设计人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不符合要求的,且未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派遣或更换的,视为设计人违约,有权对设计人处违约金****元/天(人民币),该违约金将从发包人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直接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中关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原招标文件P**/投标人须知/***.******.***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条款“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全文完)招标人: ****** 代理招标单位: 广西******时间:****年**月**日
附表一:设计项目负责人现场巡视记录表设计单位: 巡视日期: 设计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负责人 现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的处理建议或方案 处理结果(可待处理完成有结果后再填录) 发包人代表: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