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洞井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回复及补充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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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现对长沙市洞井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及答疑,补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P**页中“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修改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同时也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其它涉及本要求的条款作相应修改。*、投标人均可以对长沙市洞井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和长沙市曙光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两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上述两个项目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必须放弃其中一个项目,放弃的项目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顶替,以此类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余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提问*: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在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查询到的信息,已入库单位中满足该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单位总共只有九家。因采用施工与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方式,施工单位必须与设计单位绑定投标;加上业绩入围和人员的限制,满足该项目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极少。将造成一家施工单位联合几家施工单位进行投标,同时操纵长沙市洞井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和长沙市曙光路电力改迁及配套管网工程两个项目的投标,极易围标。而按****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均可满足项目施工的资质要求。为减少招标过程中围标的可能性,增强公开性与公正性,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要求,增加专业承包资质,降低资质等级要求,以增加满足投标要求单位的数量。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特此公告!长沙城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