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土石方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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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 经依法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按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 贵州茅台(集团)******蓝莓产业加工生产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营销开发中心、生活服务楼及大门工程(含附属设施)土石方施工招标 代理机构 贵州****** 招 标 人 贵州茅台(集团)****** 行政监督机构 丹寨县建筑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报价(元)) 项目经理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 *******.** 代叶峰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 *******.** 邱承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田丽华 **.** 公示结束时间 ****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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