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人民法院长兴县人民法院煤山法庭装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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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长兴县人民法院就长兴县人民法院煤山法庭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ZJXL-****-***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长兴县人民法院煤山法庭装修项目项****装修项目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报名/发售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幢***室*.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开户银行: 农行嘉兴中山支行中西分理处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响应文件认定。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长兴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幢***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科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