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运兵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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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STZB-****-**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运兵车项目,已由松财采购函[****]**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运兵车项目;招标内容:防爆指挥车采购;*.* 项目地点为:松原市;*.* 计划供货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后**日(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发票要求:供货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转款;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或个体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未五证合一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要求:投标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经营业绩较好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被拒绝。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公休日休息),在吉林******持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未五证合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代理商厂家授权书;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吉林******(松原市宏宇富宸小区b-**商企)。*.*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新闻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地 址:松原市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地 址:松原市宏宇富宸小区b-**商企 邮编:******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