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兴鹤大街灯杆景观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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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鹤大街灯杆景观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兴鹤大街灯杆景观灯采购项目采购预算(元):*******.**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FZCG—****—***批复编号:****A年**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日历天采购人:淇滨区市政管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系人(联系电话): 郭先生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滨区政府采购监督科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采购内容:兴鹤大街(卫河路--南海路)约***个路灯,***面国旗景观灯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推荐供应商名单及推荐理由介绍:******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鹤******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要求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公司地址: 金汇区文化路东风路南恒大名都*号楼*单元****号成交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 小写: *******.**元 评审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评标(评审)小组成员:龙守东、尧伟、冯华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建设招标网》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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