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仙居县公安局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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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仙居县公安局就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ZJSGK****-**号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制作、销售厨房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及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投标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报名/发售地址:仙居县塔山沿路***号(玺园)*.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址:******仙居分公司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仙居分公司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 *****.*交付方式: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 ******仙居支行银行账号:***************十一.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指的是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多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公安局联系人:吴斌 杨学军联系电话:*********** ***********传真:****-********地址:仙居县*、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徐一可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仙居县塔山沿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联系人: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地址:仙居县附件:政府采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