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番禺区大山东涌、大山西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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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大山东涌、大山西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一、招标公告增加: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二、资格预审文件第*页第*点(*)原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联合体投标时,需全休成员提供)(若有则须提供);修改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联合体投标时,需全体成员提供);三、招标文件第*页*.*(*)原文:资格审查资料修改为:商务审查资料四、招标文件第*页第Ⅱ卷 商务标 第*点原文:资格审查资料修改为:商务审查资料五、招标文件第*页第***.******.***点原文: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修改为: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商务审查和评标。六、招标文件第**页 《商务文件评分分值标准表》序号五,分项内容“高新技术”的评分说明原文: 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分,无得*分.(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投标人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来计分。)修改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分,无得*分。(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所获证书来计分。)招标人:广******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