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柳州新圩接收门站工程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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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柳州新圩接收门站工程更改通知各投标人:柳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柳州新圩接收门站工程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改:*、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柳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柳州新圩接收门站工程-工艺部分可分包,如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分包金额要求:按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控制价依法招标。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GC*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其中“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GC*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现修改为:“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特此说明。建设单位:(盖章) 代理单位:(盖章) 柳州****** 广西德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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