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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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委托,就郑州经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豫财竞谈-****-****。*.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新校区)。*.*采购范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安保服务,包括门岗、校园、巡逻、消防检查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控制价:******元。*.*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包段。*.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谈判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谈判公告日期:****年*月**日。*.评审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谈判小组名单:毛立东、姚利、裴涛*.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华龙宾馆一楼*.*成交金额:******元*.*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本次谈判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 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楼联系人:耿先生 电 话:****-********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年*月**日谈判文件 文章来源: 附件下载: 【大 中 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