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市政府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GLZFCG2016A0338)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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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市政府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品目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采购单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临桂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宇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西凤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文婷****-*******广西嘉华******受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政府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市政府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A****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宇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嘉华******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婷****-*******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质疑人:珠******质疑人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区沥溪第一工业区**栋法定代表人:李国芬联系人:****-******* ***********传真号:****-*******电子邮箱:gcgc**@***.com邮政编码:******根据贵单位于****年*月**日送达的关于《市政府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质疑函,作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首先感谢贵单位认真负责的精神,能予以我方参考的意见,我们非常重视本次项目招标,******所提出的质疑内容经详细审查并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后,现回复如下:*.质疑事项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以上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及时关注。*.质疑事项二答复:*、第**项“自动打饭机”不仅伊立浦品牌能满足,还有包括广源达、九牛、蓝烨等品牌自动打饭机都能符合或优于参数要求,不存在唯一性和针对性也并未倾向于单一品牌。*.质疑事项三答复:*、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项产品安全性情况分是属于加分项,而不是废标条款,并未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设定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针对项目中单项货物金额比较大设备、数量多设备要求。而这些设备在日常应用频繁,对产品性能要求比较高,提供投标产品投保报单是为了使用人员提供安全保障。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驳回;质疑事项一,经研究决定,拟对采购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并按修改后的招******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广西嘉华**********年*月**日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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