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笔记本电脑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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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笔记本电脑的公开招标公告*月**日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诚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A***)*、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笔记本电脑 ***台*、交付地址:*、交付日期:*、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投标人必须为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厂商,或者是由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诚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上一季度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上一季度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有效的信用报告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无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曲阳路***弄*号 地址: 飞虹路***号二号楼***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人: 谢仁良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来源: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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