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2016年梅陇镇护栏设施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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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年梅陇镇护栏设施养护的公开招标公告*月**日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年梅陇镇护栏设施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号)及闵财库〔****〕**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梅陇镇护栏设施养护*、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闵行区梅陇镇市政道路及公路道路护栏、反光柱、隔离墩等货物和相关的供货及实施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工程保质服务等。 *)养护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预算:**万元 投标上限价:**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 *)交付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交付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年**月 **日下午**:**~**:**,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宏景商务楼*楼(上海******)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宏景商务楼*楼*、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宏景商务楼*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号 地址: 蒲汇塘路***号*F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梅 联系人: 盛曼 韩月清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来源:上海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