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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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厦******受华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化工学院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化工学院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CGK-HD***(HD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小姐项目联系电话:****-*******/*******(传真)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华侨大学地址:集美大道***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 黄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厦******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传真)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号七星大厦**楼****-****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A合同包: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B合同包:专业实验与科技平台设备*,*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 *、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详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号七星大厦**楼****-****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学科实验楼A***七、其它补充事宜开户名:厦******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传真)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来源:福建华侨大学 ------------------------------------